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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天津廉租住房相关问题的答记者问

  市国土房管局与每日新报合办安元吴梅王津

  1.廉租住房每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各是多少?

  答: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.00元。每套住房实际租金按住房地段、楼层、朝向等调剂因素参照《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方法》进行评定。物业管理费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四级收费标准计收,平均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.35元。

  2.配租廉租房如何摇号、排序、选房?

  答:当房源能够满足配租申请人的需求时,按以下次序进行摇号排序:

  (1)符合残疾等级的家庭先行摇号。申请人家庭有肢体残疾(一、二级)、视力残疾(一、二级盲)人员的,按照配租标准,先行摇号排序。

  (2)其他申请人再行摇号。残疾家庭优先选房后,其余申请人再按照配租标准摇号排序。

  (3)选房。摇号排序后,区房委办将配租房源的详细资料向申请人公布,由申请人按照排序依次选房。

  3、廉租住房承租人应遵守哪些规定?

  答:承租人应自觉遵守《天津市廉租住房配租协议》、《廉租住房承租人公约》、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,按时交纳租金、物业管理费,合理使用房屋,不得拆改房屋结构或将廉租住房转让、转租、转借他人或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,损害公共利益,对违反规定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房租的,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可将该住房收回,未交纳的费用从拆迁补偿安置费本金中扣除。

  新报记者安元通讯员吴梅王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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